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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级未毕业学生注意事项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2 作者:admin 来源: 教务处 点击:

2017级各位同学:
你已完成三年在校学习,若你仍未达到毕业条件,暂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请你关注以下事项:
1、请你关注学校官网“教务信息”上的相关通知,以及班级群的通知,同时主动与班主任(辅导员)保持联系。
2、按照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你可在5年(从入校开始,含在校学习、休学、留级等时间)内完成学业,获得毕业证书。颁证时间原则上安排在6月底7月初一次,12月底1月初一次。
3、若是课程有不及格,你可参加每学期学校组织的重新学习(重修)、考试。重新学习报名时间大约在每年的5月、10月(具体以学校官网重新学习的通知为准)。
4、若未通过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可在学校组织重新学习的时间内联系前论文指导教师,继续指导修改。合格后,学生打印纸质论文,指导教师签字确认成绩、二级学院盖章认可后交教务处。在每年的6月、12月初提交教务处。
6、若顶岗实习不合格,可在工作单位完成实习由单位评定成绩后提交教务处。
7、若选修课学分获取不达10分,请关注学校官网每学期关于选修课选课的通知,然后联系教务处报个人信息后由教务处负责选修课的老师将学生信息加入选课系统进行学习。联系电话:02884785772。

                                                  教务处
                                      2020年6月29日